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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2024年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報指南的通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2024年河南省首臺(套) 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報指南的通知 豫工信聯裝﹝2024﹞96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根據《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辦法>的通知》(豫工信聯裝﹝2021﹞103號)文件精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編制了《2024年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報指南》。請按照相關要求,組織轄區內相關企業開展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南省財政廳 2024年5月18日 2024年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應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依法納稅,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產品市場前景良好,且能夠實現批量生產和銷售,滿足售后服務需要。 (二)企業建立市級及以上研發平臺,具有裝備設計及關鍵部件的制造、組裝能力。 (三)申報產品符合《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4年版)》。 (四)企業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國內外依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者通過依法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申請單位擁有產品注冊商標所有權。 (五)企業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性能、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率先進行根本性改進,產品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取得標志性突破。申報的首臺(套)在同類產品中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 (六)產品應通過省級及以上質量主管部門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需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七)首臺(套)成套設備、單臺設備、單批次關鍵零部件價值在100萬元以上。 二、申報材料 (一)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請報告書(見附件1)。 (二)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 (三)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請材料承諾書(見附件3)。 (四)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河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薦證明書。推薦證明書要求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相關行業專家共同出具,并附專家的職稱證書和聯系方式。 (六)申請認定產品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和自主品牌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涉及多個單位的,需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七)申請認定產品的查新報告、檢測報告(須蓋有“CMA”或“CNAS”專用標識印章)和產品標準,市級及以上研發平臺的證明材料,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 (八)產品銷售合同和銷售發票復印件。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單位按屬地原則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要求對申報材料初審后,于2024年6月28日18:00前將兩部門共同出具的推薦文件分別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同時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附WORD電子版及PDF蓋章掃描版)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1010室(裝備工業處)。 (二)申報材料須為原件或加蓋有效印章的復印件;申報材料須完整齊全、清晰可辨,并裝訂成冊。 聯系電話: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0371—65509911 省財政廳企業處0371—65808060 |